現有建筑是指除古建筑、新建建筑、危險建筑以外,迄今仍在使用的既有建筑,抗震鑒定是指通過檢查現有建筑的設計、施工質量和現狀,按規定的抗震設防要求,對其在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進行評估。
?。?)接近或超過設計使用年限需要繼續使用的建筑。
?。?)原設計未考慮抗震設防或抗震設防要求提高的建筑。
?。?)需要改變結構的用途和使用環境的建筑。
?。?)其他有必要進行抗震鑒定的建筑。
2.確定建筑抗震設防類別
有建筑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 50223分為四類,其抗震措施核查和抗震驗算的綜合鑒定應符合下列要求:
?。?)丙類,應按本地區設防烈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并進行抗震驗算。
?。?)乙類,6~8度應按比本地區設防烈度提高一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9度時應適當提高要求;抗震驗算應按不低于本地區設防烈度的要求采用。
?。?)甲類,應經專門研究按不低于乙類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抗震驗算應按高于本地區設防烈度的要求采用。
?。?)丁類,7~9度時,應允許按比本地區設防烈度降低一度的要求核查其抗震措施,抗震驗算應允許比本地區設防烈度適當降低要求;6度時應允許不作抗震鑒定。
注:本標準中,甲類、乙類、丙類、丁類,分別為現行國家標準《建筑工程抗震設防分類標準》GB 50223特殊設防類、重點設防類、標準設防類、適度設防類的簡稱。
3.根據建筑年代確定后續使用年限
現有建筑應根據實際需要和可能,按下列規定選擇其后續使用年限:
?。?)在70年代及以前建造經耐久性鑒定可繼續使用的現有建筑,其后續使用年限不應少于30年;在80年代建造的現有建筑,宜采用40年或更長,且不得少于30年。
?。?)在90年代(按當時施行的抗震設計規范系列設計)建造的現有建筑,后續使用年限不宜少于40年,條件許可時應采用50年。
?。?)在2001年以后(按當時施行的抗震設計規范系列設計)建造的現有建筑,后續使用年限宜采用50年。
4.根據建筑后續使用年限確定抗震鑒定方法
?。?)后續使用年限30年的建筑(簡稱A類建筑),應采用本標準各章規定的A類建筑抗震鑒定方法。
?。?)后續使用年限40年的建筑(簡稱B類建筑),應采用本標準各章規定的B類建筑抗震鑒定方法。
?。?)后續使用年限50年的建筑(簡稱C類建筑),應按現行國家標準《建筑抗震設計規范》GB 50011的要求進行抗震鑒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