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抗震鑒定適用于正在使用中的房屋擬作改造的房屋的抗震能力評定。房屋抗震鑒定通過檢測房屋結構的現狀、調查房屋的改造方案和未來使用情況,按規定的抗震設防要求,對房屋的抗震性能進行評定。詳細可參考《現有建筑抗震鑒定與加固規程》。
房屋抗震鑒定一般包括以下內容:
?。?)房屋建筑結構情況的檢測與復核;
?。?)房屋相對不均勻沉降趨勢和傾斜情況的檢測;
?。?)房屋主要結構材料強度的檢測;
?。?)房屋損傷狀況的檢測及其原因分析;
?。?)房屋裝修改造方案及未來使用荷載的調查分析;
?。?)不考慮地震作用下房屋結構安全性的分析與評定;
?。?)房屋結構抗震性能鑒定;
?。?)房屋裝修方案的技術可行性分析;
?。?)對存在的問題提出處理建議。
抗震鑒定內容
1)收集房屋的地質勘察報告、竣工圖和工程驗收文件等原始資料,必要時補充進行工程地質勘察。
2)全面檢查和記錄房屋基礎、承重結構和圍護結構的損壞部位、范圍和程度。
3)調查分析房屋結構的特點、結構布置、構造等抗震措施,復核抗震承載力。
4)房屋需進行抗震能力檢測時,一般房屋應按《建筑抗震鑒定標準》GB50023-95,采用相應的逐級鑒定方法,進行綜合抗震能力分析。
a.抗震鑒定方法分為兩級。第一級鑒定以宏觀控制和構造鑒定為主進行綜合評價,第二級鑒定以抗震驗算為主,結合構造影響進行房屋抗震能力綜合評價。
b.房屋滿足第一級抗震鑒定的各項要求時,房屋可評為滿足抗震鑒定要求,不再進行第二級鑒定;否則應由第二級抗震鑒定做出判斷。
5)對現有房屋整體抗震能力做出評定,對不符合抗震要求的房屋,按有關技術標準提出必要的抗震加固措施建設和抗震減災對策。
6)對進行改建加層的房屋應按《建筑抗震設計規程》DBJ08進行抗震能力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