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所周知,建筑結構安全鑒定是指對建筑主體結構的鑒定,而主體結構是基于地基上,接受和傳遞建筑的所有上部荷載,保持上部截面的完整性。
比如說,在磚混結構當中,主體的結構就是中間的基礎、梁、圈梁、構造柱、柱子、承重墻、樓梯、樓板等;
在框架結構、剪力墻結構、框架結構或框支結構的工程建筑中,此時的主體結構是指基礎、梁、板、柱、混凝土墻、樓梯工程,而后面建的填充墻也叫后砌部分,是可以改變的,但主體結構始終不能輕易改變。
房屋結構安全鑒定主要檢測的有混凝土的強度、結構實體剛接保護層、鋼筋數量還有間距檢測、填充墻砌體植筋錨固力檢測、現澆混凝土樓板厚度檢測、錨栓錨固抗拔承載力檢測以及各種尺寸等。
因為主體結構是建筑物的骨架,所以主體結構的鑒定也是對建筑物上述強度和撓度的科學正確的評價。
那房屋結構安全鑒定的時候如何選定抽樣方案呢?
在做房屋結構安全鑒定的時候,要抽樣的方案可以根據受檢測項目的特點然后按照下列的原則來選擇抽樣檢測的方案:
?。?)如果是房屋外部缺陷的鑒定檢測,應該要選用全數檢測的方案;
?。?)如果是房屋結構連接構造的鑒定檢測,應該要選擇對結構影響比較大的部位來進行抽樣檢測;
?。?)如果是房屋構件結構性能的實荷鑒定檢驗,應該要選擇同類構件中荷載效應相對比較大還有施工質量相對比較差的構件或者受到災害影響、環境侵蝕影響構件中具有代表性的構件來抽樣檢測;
?。?)如果是房屋里面幾何尺寸還有尺寸偏差的鑒定檢測,適合選用一次或者二次的計數抽樣方案;
?。?)按檢測批檢測的項目,應該要進行隨機抽樣,而且其中小的那個樣本容量需要符合這個標準的第3.3.13條的規定;
?。?)在房屋結構安全鑒定的時候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或者相應的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里面規定的抽樣方案來抽樣檢測。